0931一8637一597
公告:武汉市大成锦远贸易有限公司:因2019年1月14日至16日,我公司共向你公司订货2000吨,并于2019年1月15日至18日向你公司付货款614万元。此后,你公司只发货799吨后就不再向我公司供货。我公司多次催促你公司发货,你公司拒不履行。据此,我公司现郑重通知你公司一、双方之间的买卖关系终止,你公司返还我公司货款3558273.92元并承担自付款之日的同期银行利息;二、现我公司将上述向你公司主张返还货款及利息的权利全部转让给韩传伟(:),你公司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向韩传伟履行,我公司不再就上述货款向你公司主张权利。特此通知。湖北舜奥钢铁有限公司2019年7月4日